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工作报告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  日在昌都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一届六次、七次全委会和上级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补齐短板、聚焦亮点、打造品牌、争创一流的检察工作思路,以“六个坚持”为抓手,锲而不舍推进改革创新,持之以恒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昌都发展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完善服务保障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民生最基本的手段。主动融入全市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相统一,按照“五个界限”和“三个慎重”的要求,不断改进司法方式方法,审查逮捕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人,诈骗案18人,开设赌场案6人,挪用资金案7人。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大走访”及警示教育活动,与企业签订检企共建协议书,编发《依法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宣传手册》,向社会发布了23个典型案例,监督纠正对企业内部“蛀虫”有案不立等问题,通过开通企业服务热线等方式,面对面了解司法需求,实打实提供法律服务。

——建立“亲”“清”新型检商关系。联合重点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开展“检企共建促党建 服务发展强三基”活动,与华能果多水电站等6家企业建立合作机制;与市工商联联合签发了《关于协同建立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诚信守法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非公经济主体的教育、预防、保护;适时更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数据,适时开展回访,针对特殊情况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等灵活多样的查询服务。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大生态战略。全力推进昌都“七城同创”,打造“生态园林城市”金字招牌,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深入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审查起诉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3人,非法采矿案3人,盗伐林木案4人,同公安、工商、质监、环保、食药、林业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出检察建议2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充分发挥大检察特色作用,推动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问题,全力打造生态检察品牌。

二、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崇高使命,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投入平安昌都、法治昌都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不打折扣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维稳措施部署,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2人,提起公诉308人。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依法对危安案件提起公诉1人。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1人,涉枪涉爆涉毒犯罪18人,盗窃犯罪128人,其中,对社会关注的八宿县“5.25”抢劫、强奸案批捕1人,起诉1人深入推进“打现行、巩固成果、促长久稳定”严打专项行动,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卡若区“5.26”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审查批捕6人,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诉讼活动监督。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不规范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发出检察建议33份,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25次,立案监督案件2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91人、不起诉23人;大力整治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牢头狱霸”等突出问题,对监管部门提出口头建议32次,审查提请保外就医案件34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人,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人,对三年来的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执行建议等形式与法院进行沟通,已追缴财产刑执行金额25.93余万元;突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行政检察建议1份。

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着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硬,坚定不移反对腐败。

——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腐败,铲除腐败“毒瘤”。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出台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住建局、交通局、扶贫办等重点单位的基础建设项目,跟踪服务昌都市过境段、左贡县易地搬迁等涉及金额达203亿元的12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初查7件,立案查办挪用公款案4人, 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人,涉案金额达351万元,成功追逃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5.87万元;选择涉农惠民、工程建设等领域重大典型案件与侦查部门开展同步预防67次。左贡县检察院在查办周某某挪用公款案件时,通过对相关人员面对面谈心说法、警示教育,对相关部门发检察建议等形式达到了防患未然、深挖病根的职务犯罪预防效果。

——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坚持“双查双建”预防模式,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14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个案预防3件,进行工程专项预防12次,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19次,涉及单位709个,个人862人。帮助发案单位加强有质量的制度建设,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防范风险大、临界点低的领域和行业开展预防调查2次,分别与交通、民政、建设、教育等12个单位建立联系制度,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履行预防职务犯罪主体责任。

四、坚持不懈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期待为鞭策,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讲好检察扶贫故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425件,帮扶物资共计56.51万元,实施帮扶项目4个,项目资金940余万元。

——着力做好检群工作。推出“党组+干警+群众”法入基层普法套餐和“微情景剧+微案例+微讲堂”微型法治套餐,提供检察服务68次,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着力构建“大信访、大控申”工作格局,推进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工作模式,逐步实现从人访到视频接访的转变,建立了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共接访58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建精准普法品牌。按照“一院一品”创建工作要求,依托“青春起锚 法律护航”专项活动,与团市委联合举办“关爱成长 护航青春”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选派10名业务骨干担任10所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联合市工商局开展“平安校园”专项整治活动20次;以我市真实的职务犯罪案例和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普通刑事案件为题材,编撰印发《普法及警示教育案例分析》藏汉双语普法书籍1500册;成立创作小组自编自导自演8部情景剧,制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情景剧》藏汉双语光盘1500套,并于11月初向市、县(区)、乡镇各单位以及各驻村工作队发放。一年来,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为“七五普法”和创建法治昌都夯实了法治工作基础。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战略思维和更高标准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一届六次、七次全委会精神,矢志不渝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坚决执行区党委、市委关于检察工作的决定和要求方面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对检察工作中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检察人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把管党治党的主责与检察监督的主业融为一体,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四讲四爱”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检韵·育才”“检企共建”等活动,把党支部建设到办案一线,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接受全区检察系统内部巡视为契机,深入查摆6个方面15个问题并狠抓整改落实,强化“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市委《实施意见》。今年以来,两级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7.45%。

——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把承接顶层设计与注重基层探索有机结合,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深植各项司改举措,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检察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有序推进,改革成效明显。制定出台了《人员分类定岗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检察官权力清单等配套文件,积极构建新型检察办案组织,将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司法办案一线,启动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员额检察官承办案件确定机制,检察官人力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化,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入额检察官100人,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05人,司法行政人员59人,切实做好了三类检察人员的岗位配置、定岗定员工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和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注重提高公诉人当庭询问讯问、示证质证、辩论说理能力,确保庭审实质化。

——着力加强素能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在检察能力的生成中融入标准化管理理念,积极构建“理论教学+跟案训练+互动式案例研讨”新型培训机制,共培训32场500余人次。组织反贪、反渎部门开展实战练兵业务竞赛等,多名干警被入选“全国反贪专家人才库”;举办公诉人辩论赛和侦监岗位练兵,促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和检务保障工作。注重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向基层,先后筹资1101.4万元修建藏川滇结合部曲孜卡派驻检察室暨昌都检察机关藏汉双语培训中心,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进一步深入“科级强检”战略,投入600余万元进行信息化改造,配置高端技术装备30余类,打造集智能化、简便化于一体的多功能会议室、电教室等,逐步实现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科技”检察院。今年,丁青县检察院被中央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着力在受援工作上下功夫。针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特点,坚持以人才、智力受援为根本,以检察业务受援为中心,以教育科技受援为动力,以资金项目受援为保障,突出解决人才匮乏的问题,突出解决业务瓶颈的问题,突出解决基础薄弱的问题,先后选派40名业务骨干到援藏省市检察机关挂职、跟班学习,依托“援藏干部巡讲月”活动,邀请79名专家能人赴藏开展专题讲座、个案指导,争取援藏资金 867万元,为进一步推动昌都检察事业全面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推动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运行

加快推进“阳光检察”,努力使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托外部监督推进规范执法行为。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去年市“两会”之后,市检察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制定《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人大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实施方案》,跟踪办案落实情况,30条具体意见和建议均按时办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案件、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检务活动,制定了《公诉案件出庭评议实施办法(试行)》,共组织听庭评议56次;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共开展案件评查157次,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首次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就芒康县检察院提起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主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检务公开系统,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快推进智慧检务,积极构建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推进“无缝隙”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工作,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码)、分类保管”,实现了对涉案财物处理情况的实时查看、同步监督、动态监管。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案件信息查询和网上举报、网上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服务系统,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7条、案件程序性信息359条、法律文书125份。实现全市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全覆盖,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司法公开新模式,实时全方位互动式展现检察工作。

——主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持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定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守则》,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流程,重点加大对检察环节阻碍律师会见、阅卷、了解核实证据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市检察院、卡若区、江达、芒康县检察院已率先建成电子卷宗库并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推广,并设置专门接待窗口和独立阅卷区,主动破解律师阅卷难问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破冰前行,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这是市委和区检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一省两市无私援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司法理念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三是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信息技术融合不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亟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持续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机关进入新时代、履行新使命、迈向新征程、武装新理论的重要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三次全委会和市委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六个致力于”总目标,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一是致力于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工作主线。行百里者半九十,当前深化司法改革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党的十九大对司法改革工作作出部署,要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工作部署体现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转化为转型跨越的有力举措,转化为改革发展建设的先行探索,转化为保障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的实际成果,转化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要求。

二是致力于以法治的力量为昌都经济提质增效、行稳致远提供重要保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和危害政治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阻碍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继续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致力于以改革成果为内生动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改革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增强定力,保持韧劲,深化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价值取向相统一,积极开展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推动宽严相济政策具体化、制度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有机衔接,确保转隶“三到位”。

四是致力于以接受人大监督为提升规范用权和公正司法的重要手段。始终如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更加虚心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进一步拓宽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渠道和方式,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五是致力于以科技强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坚持把经费保障、装备配备、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资源要素向基层与办案一线倾斜,全面实施以电子检务工程为龙头的科技强检战略,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建立“智慧检务”体系,为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

六是致力于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打造昌都检察文明之师。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以“阶梯式检察人才培养工程”为契机,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大实战训练力度,培养实战型业务人才;与昌都市委党校、对口援藏检察机关等建立人才培养协作机制,培养专业型、复合型人才,推动检察人才在全市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合理流动和科学使用。

各位代表,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检察工作新的长征路,奋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附件: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名词解释

 

1.【五个界限】是指: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是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2.三个慎重】是指: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3.【检企共建促党建  服务发展强三基】是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有利于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昌都市检察院按照“抓党建强队伍、抓监督促公正、抓措施求突破”的工作要求,坚持“走出去”服务企业,服务全市“蓝天圣洁产业”发展,为昌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4.【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是指: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5.【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6.【财产刑】是指: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没收财产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没收其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其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7.【一院一品】是指: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同志在全区检察长会议提出的“以品牌建设为抓手,带动检察工作突破瓶颈、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全区三级检察院开展“一院一品”创建工程的创新活动。

8.【青春起锚 法律护航】是指: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人文关怀,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着力打造“平安校园”,依法维护校园安全。检察机关以“青少年维权岗”为平台,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市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完善青少年犯罪人员帮教机制的专项活动。

9.【检韵·育才】是指: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建争先创优活动成果,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旨在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保证创建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在检察机关开展以“党总支创品牌、支部有特色”为主题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10.【智慧检务】是指: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集“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体系,其以“智慧、融合、创新”为理念,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实现“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看”的检察办案、办公模式。

11.【“大部制”改革】是指: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通过改革优化组合内设机构,减少层级,实现扁平化和专业化管理,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将更多的检察人力资源配置到司法办案一线,确保职能职责划分清晰,运转高效有序,构建有力、依法、公正、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机构体系。

12.【转隶“三到位”】是指:为了整合职务犯罪侦查力量,反贪、反渎、预防三个部门从检察机关整体剥离,调整到监察委员会,确保人员转到位、编制转到位、案件线索转到位。

13.【阶梯式检察人才培养工程】是指:为切实改变昌都检察人才队伍结构现状,市检察院积极构建检察理论、实务课题研究与人才培养项目相衔接、人才培养项目与后备人才选拔相衔接的工作模式,以健全用人机制激发干事热情,建立度身打造、重点突出的培养模式和层次分明、承接有序的培养体系。

 

 

 

 

本院概况
权威发布
工作报告
法律法规
检察长信箱
昌都检察微信二维码
昌都检察微信二维码
昌都检察微博二维码
昌都检察微博二维码
昌都检察今日头条二维码
昌都检察今日头条二维码
友情链接: